各酿酒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卫办食品函〔2015〕62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等36项、国卫办食品函〔2015〕621号107项、国卫办食品函〔2015〕509号15项以及国卫办食品函〔2015〕494号11项,共计16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酿酒行业是食品重点行业,上述标准中,涉及各酒种(食用酒精、蒸馏酒、啤酒、发酵酒)生产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等多个与酿酒行业相关的重要标准,为集中和统一反映行业呼声,现向各酿酒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接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并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意见及理由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我协会。
联系人: 单岩 电话:010-57811300转9210
传真:010-57811309 邮箱:shanyan@cada.cc
中国酒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1-附件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2-附件1-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等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3-附件1-15.《冷藏乳制品贮运销售卫生规范》等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4-附件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