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酿酒工业(酒业、酒类流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推动高技能人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葡萄酒行业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酒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品酒师(葡萄酒),职业编码6-02-06-07。
二、竞赛安排
此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酿酒工业(酒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组织实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独立组织或赛区组织两种方式进行;决赛由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拟定于2016年7月中下旬在宁夏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范围及资格要求
现从事葡萄酒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参赛报名办法
参赛的初赛选手需填写《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需填写《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表》,表格一式三份,请在中国酒业协会网站(www.cada.cc)下载。
初赛选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酒业(酒业)协会报名;决赛选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酒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向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推荐。
五、竞赛标准和内容
竞赛按照《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有关内容命题,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部分。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占80%。
六、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工作突出的省、区、市组织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对在竞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七、组织领导
由举办单位共同成立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一),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和监审组,分别负责竞赛的实施、评判和监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酒业协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评审组负责竞赛的考试和评审工作;监审组负责竞赛过程的监督和受理有关竞赛争议问题的申诉。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的初赛,并于6月30日前,按决赛分配名额(见附件二),由选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出参加全国决赛选手,并填写推荐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赛组织单位接到通知后,广泛发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竞赛,认真组织初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将组织企业参赛及省级初赛工作的情况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便了解掌握各赛点情况,总结经验,组织好各项赛事工作,确保全国决赛顺利进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酒业协会
联 系 人:毛 雪 手机:13581529149
火兴三 手机:15822175113
电 话:(010)57811300-9110
57811300-9217
传 真:(010)57811309
电子信箱:huoxingsan@cada.cc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联 系 人:杨栋国
电 话:(010)68591325
传 真:(010)68011601
电子信箱:zhygx@126.com
附件:
1、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2、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名额分配原则及名额分配表
3、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4、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siprem西博梅杯”第三届全国葡萄酒品酒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中国酒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全国委员会
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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