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酒协奖[2012]0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4月26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酒业协会”。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原“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名称已更改为“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 2012 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根据《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12版)》、《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2版)》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全国酿酒行业生产技术、科学研究、设计装备、信息化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公民或组织。酿酒行业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凡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申报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2012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设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合作奖三个奖项。
二、申报条件
为了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推荐职责,做好2012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申报项目成果需经国家、省部级管理部门或相当于同级别机构的技术鉴定;
(2)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合作奖;已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其完成的项目或者工作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报;
(4)凡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必须有发明专利证书;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受理;
(6)凡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
(7)2011年度初评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提出自愿撤销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办法
2012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采取单位申报方式。申报项目应按照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12版)》及《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2版)》可登录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ada.cc)“科技进步”或“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设奖邮箱(awardcada@126.com)索取。
四、填写要求
申报书是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申报人)按照《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一)凡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推荐时须由各完成单位在“完成单位情况表”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应用证明》格式请参考范本完成,其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受益单位(非项目完成单位)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科学技术发明奖项目每项完成人不超过5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个;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合作奖项目每项完成人不超过8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四)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将对申报资料按《形式审查表》进行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无效申请,不进行补正处理,不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
书面申报书。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书面申报书2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1套),申报书主件和附件应合装成册(要求:不另加封面,A4纸,左侧装订,胶装)。原件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由本人签名,《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由完成单位签章。
形式审查表。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形式审查表1份,不要装订,随申报材料报送。
项目汇总表。各申报单位按照《2012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填写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随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刻录成1张光盘),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六、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31日以前报送至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联 系 人:何 勇 张立文 刘晓晴 元 月
联系电话:010-68193039/3011/3015/3002
电子邮箱:awardcada@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4号11层
邮政编码:100048
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