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酒协葡[2014]04号
关于征集品酒师鉴定用葡萄酒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近几年国产葡萄酒产品品质的提高,为了更好地推广国产葡萄酒,拟逐步在国家三级品酒师鉴定中使用国产葡萄酒,现征集产品样品。经鉴定并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在品酒师培训、考试中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要求
1、在国内注册商标并生产的产品;要求产品品质稳定,不同批次之间有较好的一致性;
2、有一定的产量,能保证品酒师鉴定的使用;
3、单品种干型葡萄酒
要有比较典型的该品种应有的特点。品种范围:赤霞珠、美乐、西拉、霞多丽、雷司令、长相思;
4、基酒
干型红葡萄酒,口感柔和,没有明显的缺陷。不限葡萄酒品种。
二、样品征集
收到本通知后,请填写《拟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样品名单》(见附件),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传真或发邮件到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对符合基本要求的产品,分会将通知企业送样品到指定地点,并组织专家品评,对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建立样品数据库,并通知相应的企业。
三、产品使用
分会将根据品酒师鉴定计划,事先从样品数据库中选择,并向相关企业提出需要的产品品种、数量,由企业将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统一保管。品酒师培训、考试需要使用时,集中发给使用机构。
四、样品后期管理
为了保证培训、考试的质量,将对已进入统一保管的产品样品不定期品评,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者在培训、考试中发现产品内在品质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剔除出样品数据库。
已进入样品数据库产品,因各种原因,其产品品质如有很大变化,或者不能保证提供给品酒师鉴定使用,请及时告知分会,以便调整样品数据库和保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正常使用。
分会将根据鉴定用酒的使用量和使用频率,采用不定期结算,或者再次进产品时,结清前一批货款的方式,与提供产品企业结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王祖明 赵婷
电 话:010-68193007 68193041 传真:010-68193041
E-mail:cbia2005@163.com
地 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4号11层
邮 编:100048
附件:拟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样品名单
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