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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品酒师鉴定用葡萄酒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中酒协葡[2014]04号


关于征集品酒师鉴定用葡萄酒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近几年国产葡萄酒产品品质的提高,为了更好地推广国产葡萄酒,拟逐步在国家三级品酒师鉴定中使用国产葡萄酒,现征集产品样品。经鉴定并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在品酒师培训、考试中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要求 

    1、在国内注册商标并生产的产品;要求产品品质稳定,不同批次之间有较好的一致性;
      2、有一定的产量,能保证品酒师鉴定的使用;
      3、单品种干型葡萄酒
    要有比较典型的该品种应有的特点。品种范围:赤霞珠、美乐、西拉、霞多丽、雷司令、长相思;
    4、基酒
    干型红葡萄酒,口感柔和,没有明显的缺陷。不限葡萄酒品种。

    二、样品征集


    收到本通知后,请填写《拟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样品名单》(见附件),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传真或发邮件到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对符合基本要求的产品,分会将通知企业送样品到指定地点,并组织专家品评,对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建立样品数据库,并通知相应的企业。

    三、产品使用

   分会将根据品酒师鉴定计划,事先从样品数据库中选择,并向相关企业提出需要的产品品种、数量,由企业将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统一保管。品酒师培训、考试需要使用时,集中发给使用机构。

    四、样品后期管理


    为了保证培训、考试的质量,将对已进入统一保管的产品样品不定期品评,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者在培训、考试中发现产品内在品质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剔除出样品数据库。
   已进入样品数据库产品,因各种原因,其产品品质如有很大变化,或者不能保证提供给品酒师鉴定使用,请及时告知分会,以便调整样品数据库和保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正常使用。
   分会将根据鉴定用酒的使用量和使用频率,采用不定期结算,或者再次进产品时,结清前一批货款的方式,与提供产品企业结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王祖明 赵婷
    电 话:010-68193007 68193041 传真:010-68193041
    E-mail:cbia2005@163.com 
    地 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4号11层
    邮 编:100048

附件:
拟送品酒师鉴定用酒的样品名单




                                   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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